8月11日,人民银行宣布通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革新,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颐魅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刊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并自宣布之日起实施。这是继今年3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刊行环节的债项评级强制披露要求,仅保存企业主体评级报告披露要求后,监管部分试点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刊行环节种种信用评级要求。不过,相比于银行间市场目前只是试点取消强制评级的监管要求,交易所市场关于取消强制评级监管要求则更为“彻底”。年初证监会宣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刊行与交易治理步伐》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治理步伐》,前者取消了果真刊行公司债强制评级要求,后者则明确取消注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今年以来,信用评级行业革新疾步快走,除了逐步取消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刊行的强制评级监管要求外,8月6日,多部委联合宣布《关于增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生长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评级公司内部控制和评级独立性、增强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
自债市突破刚性兑付后,一些“爆雷”的债券违约事件袒露出我国信用评级行业保存评级虚高、区分度缺乏、事前预警功效弱等突出问题。不少剖析认为,近年来针对评级行业的整顿革新,旨在推动评级行业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取消强制信用评级监管要求不代表不需要债券评级,作为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信用评级的质量和区分度的提高,有助于推动评级行业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助力债券市场健康生长。央行此次试点更进一步,相当于试点期内债务融资工具岂论在注册环节照旧刊行环节都不再需要任何信用评级要求,是将企业评级选择权完全交予市场决定。(来源:证券时报)